郑州航空港鹏远实业有限公司兴瑞产业园QB-1号楼东单元升级改造项目结构加固工程(二次)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系统中河南豫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并经评标专家评审认定,河南豫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根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为不合格供应商,给予永久停止投标资格处理”。现将河南豫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不合格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给与永久停止投标资格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信用公示栏目中予以公示。
兴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022年6月2日